設計合約與工程合約要分開簽嗎?兩紙合約的權責差異
設計合約與工程合約該分開簽還是合一?行政院範本明訂兩份各自獨立,本文解析設計費與工程費的責任差異、整合合約的隱藏風險,以及委託設計公司統包時合約應包含哪些內容,幫助業主簽約前看懂關鍵。
直接給答案:建議分開簽,行政院消保處的標準範本也明訂兩種合約各自獨立。 但台灣實務上,業主委託設計公司時很常只簽一份「整合合約」。這樣做的問題不是違法,而是一旦發生糾紛,「設計責任」跟「施工責任」混在同一份合約裡,很難釐清誰應該負什麼責任。
為什麼行政院要分開設計兩份範本?
行政院消保處針對住宅裝修提供兩份標準範本:
- 委託設計契約書:規範設計服務範圍、圖說交付、設計費收取
- 工程承攬契約書:規範施工範圍、材料、工期、付款與保固
兩份分開的核心理由很簡單:設計是腦力服務,工程是施工承攬,兩種服務的計價基準、風險性質、責任歸屬都不一樣。
把兩者混在一起,業主在設計階段若認為圖說不符需求想終止,很難計算應退多少費用;施工出問題時,也難判斷是設計錯誤還是施工不良——兩種情況的賠償責任是不同的。
設計合約 vs 工程合約:核心差異比較
| 比較項目 | 設計合約 | 工程合約 |
|---|---|---|
| 服務內容 | 設計圖、施工圖、材料規格書 | 施工、備料、安裝 |
| 計價方式 | 設計費(通常按坪或比例計) | 工程總價或分項計價 |
| 完成標準 | 圖說交付、業主確認 | 施工驗收、無明顯瑕疵 |
| 主要責任 | 設計錯誤導致的施工問題 | 施工品質、工期、材料 |
| 保固對象 | 設計圖說本身(較難保固) | 施工工程(木作、防水等) |
| 常見爭議 | 圖和實際不符、設計費退費 | 材料偷換、工期延誤、瑕疵 |
常見整合合約的隱藏風險
台灣很多設計公司會提供一份「設計施工整合合約」,把設計費跟工程費合計,用一個總價呈現。這種方式有幾個實務問題:
風險一:設計費變成黑盒子 合約總價 80 萬,但設計費是幾萬?材料費是幾萬?師傅工資是幾萬?一旦中途終止合約,要退多少錢沒有依據,容易產生爭議。
風險二:設計問題與施工問題責任不清 出現漏水,是防水設計不良還是師傅施工不確實?如果是設計公司的設計師監工,責任更混淆。分開合約後,設計公司對設計圖負責,施工單位對施工結果負責,各自有明確依據。
風險三:變更設計費難以追加 設計變更(例如業主改了平面圖)通常應計入設計費,但整合合約中常被視為「工程追加」,兩方認知不同就吵。
委託設計公司做統包,可以只簽一份嗎?
可以,但要確保那份合約能分別列出:
- 設計服務費用明細(含幾張圖、幾次修改)
- 工程施工費用明細(含材料、工資、分項)
- 各項完成標準與驗收方式
- 設計費與施工費的分別終止條款
如果合約無法做到上述分離,建議要求對方提供兩份獨立合約,或參考行政院範本自行擬定。詳細的官方範本說明可參考行政院裝修契約範本怎麼用?委託設計與工程承攬範本解析。
自己找設計師和找統包工班,合約有什麼不同?
- 找設計師(設計+監工):需簽設計合約,工程另由設計師發包,你通常只和設計師有合約關係
- 找統包工班:只簽工程承攬合約,設計服務(如有)應另列
- 自己分包小工班:每個工班各簽一份工程合約,業主自行管控
這三種模式的權責分配差異很大,詳細比較見設計師、統包、工班權責怎麼分?發包模式優缺點比較。
常見問題 FAQ
Q. 設計合約的設計費可以退嗎?
可以,但通常依完成比例扣除。行政院範本規定,業主終止合約時,應依已完成的設計工作比例支付費用。建議在合約中明訂各階段設計費的計算方式,例如「初步規劃完成付 30%,施工圖完成付 50%,完工後付 20%」。
Q. 設計師監工算工程合約的一部分嗎?
監工(現場施工督導)與設計是不同服務,費用與責任應分別約定。行政院設計合約範本中有「監造服務」條款,與工程合約是獨立的。混淆的話,出了問題難以分清是設計錯還是監工沒盡責。
Q. 只有口頭說好設計費,沒有簽合約,對方說可以開始畫圖了,算合法嗎?
口頭合約有效,但舉證困難。如果雙方已開始執行服務(設計師已出圖),即使沒有書面合約,費用依然可能成立。建議即使只是初步討論,也要以書面(Email 或 Line)確認服務範圍與費用。
Q. 工程合約一定要有保固條款嗎?
強烈建議有。民法雖有瑕疵擔保責任,但爭議時仍以合約為主。建議明訂保固期限(一般裝修木作、油漆至少一年,防水兩年)與服務方式。
下一步
- 看懂設計合約後,下一步是看官方範本怎麼用:行政院裝修契約範本怎麼用?委託設計與工程承攬範本解析
- 確認裝修合約的所有必備條款:裝修合約一定要簽什麼?10 大必備條款不簽吃大虧
- 找設計師之前先比較:到 howroom 比較設計公司,看評價、看作品、再決定委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