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建築容積獎勵放寬!都更條例修法對老屋重建影響解析
都市更新條例最新修法擴大原建築容積認定範圍,1994 年前超容積老屋可更完整換回原有坪數。修法放寬了認定基準日、計算方式與公辦都更文件簡化,但容積上限仍為法定 1.5 倍,違建部分仍不計入。這篇解析哪類老屋最受惠、坪數換回試算與修法的現實限制。
重點先說:都市更新條例最新修法擴大了「原建築容積」的適用範圍,讓更多超容積老屋在都更時可以更完整地換回原有坪數,對持有台北市、新北市老公寓的地主是好消息。 過去原建容積的計算有若干限制,修法後這些限制部分鬆綁,對在 1994 年以前興建、超過法定容積的老屋影響最大。以下把修法重點、適用對象、實際效益逐項說明。
什麼是「原建築容積」?
原建築容積(俗稱「原容積」)是指:舊建物在興建時的合法使用容積,若超過現行法定容積,差額部分可以在都更時給予額外獎勵補償。
台灣 1994 年才正式實施容積管制,此前興建的建物合法超過現行容積率的情況非常普遍。以台北市住三(容積率 225%)地段為例,1980 年代的公寓實際容積可能達到 280%~350%,遠超現行規定。
重建時若只能照法定容積 225% 蓋,地主手上的坪數會明顯縮水。原建築容積獎勵就是補這段差距的機制:可以「把超額的舊容積還給你」,換回接近原來的樓板面積。
---
修法放寬了什麼?
本次修法(內政部 2024 年修正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)對原建築容積的主要調整包括:
1. 放寬認定基準日
修法前,原建築容積的認定以1993 年 12 月 31 日前核准的建物為基準,此後核准者若超容積,無法計入原建容積獎勵。修法後部分縣市的認定基準得到延伸,讓更多 1990 年代前期的建物受惠。
2. 放寬計算方式
過去原建容積若涉及違建加蓋部分,不得計入獎勵。修法後對「合法建物但因容積管制後超額」的部分計算更彈性,而非一律排除超出容積的空間。
3. 公辦都更更容易適用
公辦都更(由縣市政府主導)在申請原建容積獎勵時,修法後文件簡化,不需要地主另行取得原始建照或使用執照副本。
---
哪類老屋受惠最多?
| 情境 | 受惠程度 | 原因 |
|---|---|---|
| 1960–1980 年代台北市公寓(超容積明顯) | 高 | 超出現行容積最多,原建容積獎勵差額最大 |
| 1980–1993 年RC公寓(認定基準延伸後適用) | 中高 | 修法後有機會納入計算 |
| 1994 年後新建物 | 低或無 | 容積管制後建物,通常沒有超容積問題 |
| 透天厝、獨棟住宅(本來就低容積) | 低 | 超容積空間少,原建容積獎勵效益有限 |
---
對地主的實際影響:坪數能換回來嗎?
以台北市大安區老公寓為例:
| 條件 | 修法前 | 修法後 |
|---|---|---|
| 基地面積 | 100 坪 | 100 坪 |
| 法定容積率 | 225% | 225% |
| 法定可建 | 225 坪 | 225 坪 |
| 原建物實際容積 | 300 坪(舊合法) | 300 坪(舊合法) |
| 可計入原建容積獎勵 | 部分(因計算限制) | 完整 75 坪 |
| 加計 1.5 倍天花板判斷 | 337.5 坪(上限) | 337.5 坪(上限) |
| 地主可換回坪數可能性 | 較難回到原有 300 坪水準 | 較有機會接近原有坪數 |
修法的實質效益是:讓原本無法完整計入的超容積差額,在修法後能更完整地換回地主手上的樓板坪數。
---
修法的限制與尚未解決的問題
並非所有問題都在此次修法中解決:
- 容積上限仍為 1.5 倍:修法後原建容積可更完整計入,但總量仍受 1.5 倍天花板限制,超額部分無法突破
- 違建加蓋仍不計入:非合法建物的超建部分(如典型違建頂加),在修法後仍不得計入原建容積獎勵
- 縣市認定仍有差異:各縣市對修法的適用細節解釋不同,台北市的執行力度與其他縣市可能有落差
- 住戶整合問題未解決:修法解決的是容積認定技術問題,多地主同意整合的難度依舊
---
修法對都更推進速度的影響
容積獎勵的提升讓都更分配利益變大,對推動整合有正面效果。在台北市,幾個長期卡關的老公寓都更案,在修法後重新評估利益分配,部分案件已重啟整合程序。
但現實是:都更卡關最核心的原因是住戶整合難度,不是容積計算。修法後獎勵更大,理論上每戶分回坪數更多,但只要有一兩戶地主開高價或不配合,都更案仍難以推動。
---
常見問題 FAQ
Q. 修法後原建容積獎勵一定更多嗎?
不一定。修法是「放寬認定」,讓符合條件的老屋可以申請到更多;但最終獎勵量取決於個案的實際超容積程度、是否符合修法後的計算條件,以及 1.5 倍天花板限制。
Q. 這次修法有沒有影響危老重建?
此次主要針對都市更新條例修正,對危老重建條例影響較小。但兩者比較時,危老在 2026 年仍保有時程獎勵優勢,都更的優勢在原建容積獎勵。
Q. 我的公寓 1985 年建,修法後可以申請都更了嗎?
建物屋齡達到老舊標準(通常 30 年以上),本來就有機會申請都更或危老。修法影響的是「容積計算方式」,不是申請資格。你可以同步評估兩種路徑,再決定哪個更有利。
Q. 如何確認我的建物原建容積是多少?
向建物所在地縣市政府的都市更新主管機關或地政機關查詢,取得原始建照及使用執照後,可委託測量師或都更顧問協助估算超容積差額。
---
下一步
- 都更容積獎勵整體架構:看〈2026 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全攻略:上限基準容積 1.5 倍怎麼換算〉
- 都更 vs 危老比較:看〈都更 vs 危老怎麼選?容積獎勵、門檻、時程一張表比較 2026〉
- 老屋耐震評估補助:看〈我家老屋會不會倒?耐震評估初評、詳評差別與補助金額解析〉
- 危老重建條件:看〈危老重建條件有哪些?2026 申請資格、面積門檻、住戶同意一次看〉